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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年底开始“禁止”农民在田里做这几件事 否则“没收”农田

    信息发布者:雄狮帝国
    2017-12-30 08:27:30   转载

    近年来,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,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,各项改革政策逐渐向农村倾斜、各项补贴政策也陆续下发,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,其中最明显、具有代表性的事情要属农村土地改革了,自农村土地改革以来,农民成为了土地的责任人,生产积极性提高了不少,许多农民也从此次改革中成功转型,走上了致富的道路。

    然而,个别地区的农民,因为没有合理利用土地、违规使用土地,造成了农村土地大面积污染,土地浪费严重,耕地质量明显下降等问题,为了保护耕地质量,维护广大农民朋友的利益,杜绝以上的现象发生,从明年开始,以下几件事情,农民必须要禁止了,否则将会受到相应处罚,情况严重的将会直接没收土地!

    一,私自贩卖土地

    现如今,很多农民朋友选择去城镇买房,定居在城镇,回农村的日子少了,土地就闲了下来,还有一些常年在外务工的朋友,家里的土地没有人种植,闲下来的土地也有很多,很多农民就想把这些土地卖出去,换取一点利益,在这里,小编告诉大家,这种私自贩卖的行为是无效的,更是严重的违法行为,土地是属于国家和农村集体组织所有,所以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买卖土地。

    二,土地长期闲置撂荒

    由于农业种植经济效益低下,大量的农民都选择去城市打工,农村土地闲置撂荒的情况也就越来越多,许多农村的良田杂草丛生,土地资源浪十分费严重,《土地管理法》第三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,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,原发包方单位应收回发包的耕地,也就是说如果农民将土地长期闲置、撂荒,那么被撂荒的土地很有可能被国家收回。

    三,焚烧土地

    很多农民认为收完庄稼以后,焚烧土地会提升土质、提高农作物的产量,还能控制第二年农作物的病虫害,其实这是一种得不偿失的做法!焚烧秸秆不仅不能给土地增加养分,甚至还会破坏土壤的黏度,使得农田表层焦化养分流失。焚烧时产生的大量有害气体,会附着在周边的空气中,污染远远超过机动车排放的气体,在燃点附近久了,还会导致支气管炎。同时,风干物燥的气候条件下的野外焚烧作业还容易引发火灾,给农民的生产带来极大的隐患,所以这种行为也是被禁止的。

    随着土地确权工作的开展,农村土地将会越来越值钱了,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,而且未来随着土地入市、抵押贷款等,对于农民来说,这是巨大的红利,不过,农民在使用土地时,一定要注意以上三种行为,否则即使是被确权过后的土地,村集体也是有资格收回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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